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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遥远的救世主》解读之十一:强者与弱者的思维究竟差在哪儿?

上回书说到格律诗这家创业公司和乐圣这家老牌企业的得与失。今天我们把目光转向格律诗内部,来看看当面对危机时,强者和弱者的反应有哪些不同。

叶冯刘退股

在收到法院的传票之后,叶冯刘三人都对 600 万的诉讼请求惊呆了。叶晓明是总经理,他知道格律诗所有的细节,包括成本、生产过程以及诉讼可能会带来的结果。

在格律诗刚刚成立的的起步期,他就曾对丁元英去欧洲找总代理的事情,提出过质疑。

叶晓明说:“丁哥刚才分析的都有道理,可我们还是感觉挺空泛的,好像抓不住实际的东西。不管怎么说我们对专利、测评、代理的这些事有看法,我们的意思是趁花钱的事还没有真正铺开,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,踏踏实实做机柜,逐步向音箱市场渗透。如果是公司决议我们执行,但是我们保留意见,至少我个人持保留意见。”

可以说,叶晓明他们从一开始就觉得这件事情不靠谱,他们没接触过这些东西,不了解这些基本的商业运作模式,所以注定眼光受限。

即使是实实在在的东西,比如格律诗做出的音箱,他们也对市场能否接受心里没底。因此在他们看来,王庙村有木工,那就从机柜做起,等到机柜发展成熟了,再向音箱市场渗透。

但是丁元英的思考显然就长远多了,他是通盘考虑,布了这么一个局,叶晓明他们显然是不知道他的用意。

而欧阳雪,这里就已经感受到了一丝不快,从而给分道扬镳埋下了伏笔。

第二次不快,是在北京国际音响展示会上,丁元英紧急把他们从北京叫回古城,所开的会议。

丁元英提出要大幅降价,叶晓明质疑过两次,第一次是他们还在展示会现场,丁元英给叶晓明打完电话,他想到了后果。

叶晓明说:“市场都知道格律诗音箱用的是两副乐圣旗舰套件,如果他把价格降到跟乐圣旗舰一样或者比乐圣旗舰还低,那会怎么样?”

冯世杰说:“那还用说,那就把乐圣旗舰顶死了。噢……我明白了!可是……乐圣是咱能惹得起的主儿吗?要是把乐圣惹急了,那咱还在圈里混不混了?”

叶晓明惊悸地说:“真够狠的呀,也真够阴的,可是惹错人了。

他们认为丁元英惹错人了,认为乐圣公司不是好惹的主儿,所以天然产生了胆怯和退缩心理。

第二次是在回到古城后,丁元英家里所召开的会议上。

叶晓明问:“为什么要这样做?要达到什么目的?”

丁元英回答:“不这样做音箱卖不出去,不足以昭示格律诗音箱的低成本、高质量。”

叶晓明说:“我同意降价,但是不同意降到挑起争端的程度。”
……

叶晓明说:“丁哥,乐圣待咱不薄,要套件说句话人家就给了,啥要求都满足,价格还给优惠了不少。咱这么干是不是有点恩将仇报,让圈里人戳脊梁骨?”
……

叶晓明想了一下,说:“……咱跟乐圣找茬儿不管从哪方面说都是鸡蛋碰石头。这低头不见抬头见的,以后怎么跟人家打交道?我不知道会出什么事,但是肯定会出事。我就向丁哥提一个问题,出了事谁负责?”

丁元英说:“这是公司行为,由公司负责。”
……

叶晓明说:“我想问问丁哥,我们是不是可以请你帮忙,也可以不请你帮忙?”
……

叶晓明无奈了,说:“好吧,我执行董事会的决定,但还是保留意见。”

中间丁元英说的一些话我都省略了,我们看下这两次叶晓明的表态。他所代表的就是最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文化,那就是人情社会。

他认为,乐圣待格律诗不薄,格律诗这么做是不道德的,不仁义的,会被人骂的。

他认为,乐圣公司是大公司,和乐圣打官司无异于鸡蛋碰石头,实力悬殊,必然会损失惨重,这是传统的强权观念。

由于思想上的巨大差距,他最后甚至都到了失态的地步,不想再让丁元英帮忙,要知道,当初可是他们一口一个丁哥,把丁元英请出山的。

如果不是丁元英出山,欧阳雪也不会拿出这么多钱来替他们垫资。叶晓明连这点都没想清楚,还真的以为欧阳雪是看好这件事情的前景,殊不知,欧阳雪对前景丝毫不懂,也不关心,她所凭借的,仅仅是对丁元英的信任。

再到后面我们就很清楚了。

叶晓明接到法院的传票之后,迅速和冯世杰、刘冰达成一致,找欧阳雪去深圳向乐圣公司道歉,如果求和失败,那么就申请退股。

这一系列的动作,不能说不果断,不能说不干脆。但是最重要的东西缺少了,那就是信义和格局。

连对手乐圣公司都轻蔑的说,「这么快就来求和,已经到了失态的地步了。」

而当他们逼欧阳雪签署股份回购协议的时候,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形象跃然纸上。他们很聪明,只可惜没有格局,再聪明也都是小聪明罢了。

作为几个大老爷们,还不如一个女人有担当,有魄力。当初是谁要请丁元英的?风险和利益成正比明白吗?现在看风险来了,赶紧抽身就跑,把所有风险转嫁到一个女人身上。这一刻,我觉得欧阳雪比他们高大十倍。

再来看看肖亚文是怎么做的。

肖亚文扛起大旗

他们退股之后,欧阳雪找丁元英说了此事,她心里也是一团乱麻,对于音响她更是一窍不通。对于官司的前途,也感到非常黯淡。

但是有一点,她相信丁元英啊。丁元英告诉她,这官司不复杂,胜诉的概率很大,至此她才算是真正的安下心来。

她到北京去找肖亚文,说了整件事情的经过,想要请肖亚文来打这个官司。我们看看肖亚文是如何应对的。

肖亚文面对 600 万的诉讼标的,没有丝毫的慌乱,她并不在乎这官司的输赢问题,而仅仅是在乎自己是否能够打好这场官司。因为她也信任丁元英,她认为,丁元英不会做没有准备好的事情。

随后她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,看了有关官司的所有材料,心里大致有了底气。这时候她跟欧阳雪提出入股,欧阳雪自然不想在这种时候让肖亚文承担这么大的风险。可肖亚文是怎么说的?

肖亚文说:“我的机会就在于败诉的风险,等打完官司,我就不该有机会了。……如果按升值后的股价入股,我就得承担更多的负债;如果按现在的股价入股,我得到的就是叶晓明他们理当优先得到而没有得到的东西,我还不如人家来得光明磊落。”

肖亚文非常清楚这个风险收益之间的关系,那肖亚文傻吗?她难道仅凭丁元英她就能下定决心打这场官司了吗?

不是。她看完了所有的相关材料,理清了所有的法律事实,她提出的入股。如果说对丁元英的信任是她的助推剂,那么她最核心的自信来源于对自己能力的信任,她有信心打好这场官司。而这个自信,一方面来源于她的能力,另一方面,更来源于她对案件本身的了解。

相比之下,叶冯刘三人有认真看过格律诗的资料吗?他们有去看看相关的法律条文吗?他们有想着去找一个律师问一问吗?

没有,这些都没有。以至于慌不择路,饿虎吃食一般,就急着要退股。

那么肖亚文又是基于什么做出的判断?为什么他们的判断如此不同?

乐圣的律师给了我们答案。

叶冯刘三人认为事实胜于雄辩,格律诗公司的不正当竞争是板上钉钉的事情,而且童工、环保问题一个都逃不掉。

肖亚文则是从基本的法律关系触发,格律诗和农户之间是正常的商业往来,并不存在雇佣关系,所以自然不存在不正当竞争,也不存在童工和环保的问题,这些问题是个体工商户也就是农户们自己的问题。但我们国家对于个体工商户是没有童工、环保的要求的。

叶冯刘三人认为疑罪从有,不管有没有这回事,看似有的话,心里先慌了。这是不讲逻辑和不负责任的。

肖亚文则是实地考察,通过王庙村的生产现场、格律诗的会议记录,理清了这里面的逻辑关系,所以她认为法律事实清楚,不存在争议。

叶冯刘还有青天大老爷的观念,他们认为法院一定会给乐圣公司做主,他们认为自己这明显就是不正当竞争。

但肖亚文依然是从法律本身出发,她坚信格律诗能赢这场官司。

在肖亚文答应接下这个案子,去丁元英家里的时候,她说要把冯世杰给吸收进来,因为他是公司和王庙村的纽带。丁元英问他:

丁元英淡淡问了一句:“你怎么肯定乐圣会跟格律诗合作?”

肖亚文回答:“我站在乐圣的立场考虑,只有合作才符合乐圣的根本利益。”

丁元英又问:“吸收冯世杰,你是出于不得已还是想给他一个机会?”

肖亚文说:“是不得已。格律诗的生存基础在王庙村,而王庙村的命脉在格律诗,除了这种本质的依存关系之外,冯世杰是连接两者人际关系的一条重要纽带。”

这两个问答,肖亚文都是从最本质的原因出发,给出自己的判断,这里面不掺杂丝毫的感情色彩,有的都是对事物本质的分析。

我想,到这里我们可以给出结论了。

叶冯刘和肖亚文之间,差的是什么?

差的是对事物规律的认识,差的是对客观事实的认识,差的是对天道的理解。

懂得事物运行的法则,还是靠传统观念吃饭,这是两条南辕北辙的路,永远不可能交叉。

到此为止,我已经说完了关于这本书情节方面我想说的话。接下来的文章,我会对丁元英、芮小丹、肖亚文、欧阳雪、叶冯刘以及丁元英的朋友韩楚风郑建时詹妮分别做一个解读,敬请期待。